本帖最后由 蜗牛 于 2014-1-17 14:48 编辑
以下短文内容来自: 医生自由执业的乐观与悲观!
去年,广东一女医学生不幸被车祸致死,临终前,这位可爱的女孩要求把自己所有有用的器官捐献。时任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下塌广州,主刀为这位可爱、善良的女孩完成了心愿。然而,黄副部长这一“飞刀”却引来麻烦------副部长是否超范围行医?!
围绕黄副部长的行为是否合法、普通医生是否可以效仿黄副部长等话题,一个医学界敏感话题浮出水面------中国医生,能否自由执业?!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医生受到太多的束缚,不自由;一些却认为,过分放开医生,医学界会乱套;一些医务人员说,可以效仿国外方法,让医生获得更多的自由。 不管如何,一些医生几乎一边倒的说自己“不自由”,需要得到行业的解放来“重新做医生”。这样,一个呼喊医生自由执业的队伍由此诞生。那么,医生到底哪儿不自由,需要什么样的执业模式才自由,真正的自由了,又会带来些什么……诸多问题,有多少人认真的思考呢?
执业与职业
医生是职业吗?是也不是。是,是公众的认可和自然的逻辑,为病人治病的人就是医生,医生就是为病人治病的一种职业。不是,是医生的概念笼统,院长、公共卫生人员、检验人员等都叫做医生,甚至有的地方把护士、药剂人员等也称作医生。并且,就单纯的临床医生同样有不同的分科、专长等等。 执业是什么?医生执业又是什么?这些看似简单不过的问题,在当前还有些棘手回答。是医生都是执业的吗?不是。实际上,执业相当于开车,有驾照只能是有资格开车,必须是开着车才叫开车。医生执业,必须具备以下几点:一是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二是注册领取了执业(助理)医师注册证,三是注册证书的本人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为病人诊病。 然而,当前的医生队伍中,好一部分医生的“执业”有问题,或无资格却干着医生行当,比如一些没有资格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人员、医学毕业生等等;或有资格却没有注册,比如有的退休医生、医管人员;或有资格,也注册,但是证在人不在,或者带证的人不是证的真人,….. 这些不良现象让医生在职业和执业之间模棱两可,老百姓更是对医生的职业与执业似是而非。长期处在似是非是的状态下,医疗行业各类人员总有说不完的“苦衷”。
自由与约束
由于医生这个群体的职业有些迷迷糊糊,加上执业“多样化”,造就了很多坐在医生这把“椅子”上的人,各有各的“不适”。 加上我国属于法治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项制度在随着社会发展不断的变化,法律法规同样在不断的完善中。难免对不同时期的医疗行业人员产生不同的视觉。结果,好的有人说坏,坏的有人说好。 还有,我们属于独党专政国家,任何制度的实施都是单位领导“说了算”,这也在医疗行业中无形的形成阶梯式的“管领导”模式,比如省级的只管市级的领导,市级的职工由各自的领导“直管”,这样加重了领导“说了算”的弊病。自然,各自的不满和耍赖现象就发生了。 这种情况导致所谓的医生自由与约束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坐在约束中的医生一股劲的说自由好,自由的医生一股劲的说约束好。医生的自由和约束战,由此拉开。 何为自由?何为约束?这些问题与职业与执业一样,看似简单却难解释。不过,有一点我们要认识到,自由也好,约束也罢,都是相对的。也就是说,有自由才有约束,有约束才有自由。医生同样如此,必须面对自由和约束。失去任何一方,医生的价值都难真正的体现出来。
解放与束缚
有的医生认为,目前医生不能得到自由,固然执业与职业走了样。比如,医生个体诊疗费、坐诊时间、劳动报酬、医疗风险,甚至诊疗方案等等,不能让医生自己说了算,成为一种束缚。 作为“单位人”身份的医生受到单位、科室、监管部门等的束缚,尤其是处方与奖金、工资与工作时间等,让很多“单位人”医生觉得“自己吃亏”,从而感觉被束缚。 自由人类型的医生如个体医生,他们虽然摆脱了“单位人”那种“被束缚”的行为。可是,职称评审、社会地位、各种精神文明待遇、医保报销模式等,种种情况让他们同样有寸步难行的感觉。 相关部门曾经鼓励具有资质的医生个体行医,来缓解日趋“看病难”的问题。结果同样受到“固定资质”的约束,让很多医生望而莫及。有位曾经是“单位人”的老医生感觉在单位时“不自由”,想方设法出来单干,结果习惯“只看病,开处方”的他,对个体诊所的办理各种执照、交房租和水电费、打扫卫生、迎接各种检查等等无所适从,甚至用他自己的话叫做搞得昏头昏脑。 从兴致勃勃的逃出束缚,获得真正的自由和解放,不到半年,他被折腾得不知方向,关门大吉。当有人问及他开诊所的感受时,他说道,个体诊所的病人不享受任何医保报销,病人有限;同时,自费病人最看重的是便宜、方便、有效的治疗方法,操作起来难;再者就是个体诊所不能像在单位样,容易让病人接受各种辅助检查,很多病无法诊断…… 后来,这位曾经的“不自由”医生,再次回到很多人认为是“牢笼”的单位,再次品尝那“束缚”的滋味。医生的解放与束缚是什么,这位医生的体验应该是一次很好的诠释。
国内与国外
一些学者认为,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模式,特别是美国、法国模式。彻底让医生成为“自由人”,医生与病人之间的关系也好,服务也罢,全由医生与病人之间去决定,包括服务费用。然后政府只管行业准入和监督。而医生可以独自干个体诊所,也可以自由的在医疗机构中形成“来去自由”的“开放式医生”。 这看似很有“前途”的模式恰恰不适合我国的国情。首先,这些国家是发达国家,国民收入和国民健康意识以及文化水平等均高于我国,正确就医这个问题,不再是普通老百姓的“拦路虎”,民众不会埋怨政府没有在就医上给予“亮红灯”,或者“指路”。 其次,美国、法国之类国家的医生属于一种典型的职业,医生具有这个职业的选择权、决策权、享有独立自主的报酬权等等。所以,医生们有比较多的自由选择执业和获取相应的、符合医生意求的报酬。而我国,这些都还是在政府的“掌控之下”,否则连做医生的资格都没有,何谈医生的自由。 还有,我国城乡差别较大,特别是民众意识、健康意识、生死意识等,存在很大的不同。一些城市人认为需要治疗的疾病,在农村就会被放弃治疗,这种会让医患之间在面对疾病时的治疗与否存在很多“不自由”。 所以,用国外的模式来让中国医生自由,只能是再次让医生“不自由”。比如,职称、精神文明、社会地位、执业安全等。
乐观与悲观
著名医管讲师李庆功在博文中提出了医生自由执业或解放医生的一些标准,比如“废止医生的国家干部身份、承认医生拥有执业场所和执业方式的自由选择权、医生和医院形成一种平等、共生及合作性的社会关系等等”。
微博名@刚强胆壮777: 则认为,“医生自由执业的关键是医疗行为是以医生为中心,发挥医生的主观能动性,病人才能获得应有的治疗。现在的医疗行为是以管理人员为中心,仅发挥了官员的调动力,很多行为,比如花大量时间进行的传达上级文件、编写医疗文书等,都与病人毫无关系。世界一流的医院从不传达上级文件、医生也不编写医疗文书。” 在刚刚结束的“两会”期间,医疗行业代表们同样为“医生自由执业”提出了很多建议,包括黄洁夫教授、钟南山院士、马云飞村医等等。似乎,中国医生自由执业的道路越来越近了,让中国医生看到了曙光。 不过,要让中国医生自由执业不是单纯的“放开与收紧”,而是要让医生和病人、医院和医生、政府和医院、管理和执业、行政与行业、医保和为民……诸多问题得到法律法规的放开,这相当于“枪和子弹”在中国与美国的“自由与约束”,谈何容易?!曾经的鼓励医生多点执业,看似很精彩,结果几年过去了还是迷茫。医生自由执业何尝不是如此呢? 在我们努力为自由找“路”时,会不知不觉走入另一种“不自由”,结果在“自由与不自由”这两个矛盾性问题上浪费了人生,阻断了前程。其实,医生并不是不自由,而是制度让医生感觉不自由,这正好是我们所有的行业人员要呼吁的问题。《执业医师法》中对医生执业或多或少有些约束,加上各种制度的不健全造成医生在执业和单位都感觉不同程度的“不自由”,这才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当我们真正的自由自在时,就会失去那最基本的一点点约束,结果大多数人会迷失方向,医生同样如此,反而会比约束时更为糟糕。这就是为什么要有法律的存在,不然,法律存在的价值就毫无意义了。 所以,所谓的医生自由执业只不过是寻求一种让医患之间相对平等的模式。在我国,不仅是现在,甚至还要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真正的实现医生自由执业。不管国力,还是人力都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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