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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受伤和切除,请看国家伤残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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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三千里 发表于 2014-7-3 20:42: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关于 《人身伤残鉴定标准》: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七十七条:损伤引起子宫或者附件穿孔、破裂。
《人身伤残鉴定标准》 第2.7.35条:子宫全切除或次全切除。 (已婚7级,未婚5级)


子宫生了病,能够不开刀,就是让病人不受轻伤和重伤。能够不切子宫,就是让病人不残疾。请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关于 《人身伤残鉴定标准》

如今有了子宫肌瘤、腺肌症,可以不开刀治疗,这是千百年来人们梦寐以求的事情,多好。海扶刀,不伤皮肉让身体没有刀口,不伤子宫让器官没损伤,不切子宫让保留组织器官,让女人完整。是保护了女性的元气、自尊和美丽。女性能够有健康的身体去工作,去生活,保护美女们的青春活力,也是让家庭生活幸福和谐,更是对一半以上的国民身体素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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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时针指向一 发表于 2014-7-4 09:33:28 | 只看该作者
子宫是我们女性最重要的器官,我们应该尽力保证它的完整性!
板凳
酷酷 发表于 2014-7-4 09:49:31 | 只看该作者
上次关于 这个的讨论 看来是有依据!
地板
水中月 发表于 2014-7-10 18:41:27 | 只看该作者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七十七条:损伤引起子宫或者附件穿孔、破裂。
《人身伤残鉴定标准》 第2.7.35条:子宫全切除或次全切除。算几级呢?为什么不写出来?还要我们去百度一下吗?
5#
水中月 发表于 2014-7-10 18:48:06 | 只看该作者


5.8.1重伤一级

a)阴茎及睾丸全部缺失。

b)子宫及卵巢全部缺失。

5.8.2重伤二级

a)骨盆骨折畸形愈合,致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5.0cm以上。

b)骨盆不稳定性骨折,须手术治疗。

c)直肠破裂,须手术治疗。

d)肛管损伤致大便失禁或者肛管重度狭窄,须手术治疗。

e)膀胱破裂,须手术治疗。

f)后尿道破裂,须手术治疗。

g)尿道损伤致重度狭窄。

h)损伤致早产或者死胎;损伤致胎盘早期剥离或者流产,合并轻度休克。

i)子宫破裂,须手术治疗。
6#
水中月 发表于 2014-7-10 19:03:0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鉴定的标准都是因侵权而造成伤害后,进行鉴定伤残等级,因侵权原因不同其适用的标准也不同。你因自身疾病切除子宫,不能适用上述标准进行残疾鉴定》。                                                                          这里说因为丧失子宫的原因不同不能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但是实际上没有子宫就是伤残了,我们为了一个不危及我们生命安全、有条件保护子宫的情况下可以去除的肌瘤而切除子宫致使自己达到了5-7级的伤残,我们不冤枉吗?(未育丧失子宫属于5级伤残,已育丧失子宫为7级伤残)。
7#
空灵虚境 发表于 2015-1-7 15:24:58 | 只看该作者
太多人不知道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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