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99子宫网大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242|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成都武侯海扶医院桂院长:子宫腺肌症治疗探讨——85%一次海扶后症状改善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萤火虫 发表于 2016-6-3 15:32: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子宫腺肌症由于异位的子宫内膜在子宫弥漫性生长的的特性,主要引起子宫增大、进行性加重的痛经,月经量大、不孕不育和孕后流产等临床表现。
        子宫腺肌症的治疗是目前全球性的妇科难题,西方现代医学问世后,几十年来妇科医生也在探讨子宫腺肌症的治疗方法,是切掉子宫还是不切子宫呢?

    传统医学认为,子宫腺肌症的治疗三部曲:吃激素药-打激素针-子宫切除;子宫切除是子宫腺肌症病人最终宿命。

    随着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各种保留子宫的方法都在尝试,但收效甚微。如何解决子宫内弥漫性生长的异位内膜,反复开刀挖除吗?显然不现实,反复开刀挖腺肌创伤大,且开刀挖除腺肌的同时,会导致腺肌的污染和播散,未挖干净的腺肌会快速生长,利用腹腔镜去挖吗?腹腔镜只是腹壁创口少,但内部创伤和开腹手术完全一样,也不能反复使用。用激素药物吗?激素药物副作用大,不宜长期使用,且停药后会迅速增长。海扶技术的诞生,它不开刀,不打孔、不出血,利用体外超声波透过皮肤及组织在子宫病灶处聚焦,利用焦点处高温点、线、面对病灶进行精确消融,达到消融腺肌,缓解症状,保留子宫的目的。虽然和其它手术一样不能彻底清除腺肌,但它不开刀、不出血、无药物毒副作用,避免了传统开腹手术、腹腔镜手术挖除腺肌的创伤,非侵入性不出血,避免了传统手术中的医源性播散,且无药物毒副作用,海扶消融治疗实现了医学上腺肌症治疗质的飞跃。

    但是,海扶怎样才能实现不用开刀又能达到开刀手术挖出病灶同等的甚至更理想的范围呢?


    只要能达到理想的消融范围,治疗后患者子宫缩小、不良症状的改善是非常良好的。本病是由于异位的内膜在子宫里弥漫性生长的特性,无包膜无明显边界,血供丰富,达到理想的消融范围难度大,需要海扶医生丰富的经验和技巧才能达到理想的消融范围,目前全球共200多家大型医院拥有海扶设备,统计至2015年底共计治疗各类肿瘤患者35000余例,其中子宫腺肌症7600余例(我中心由我单人完成海扶消融腺肌症达3000余例,占全球海扶消融治疗腺肌症总例数的39.5%),由于各医院开展海扶先后时间顺序不等,海扶医生的经验也不同,因此、腺肌症全球各医院海扶消融的范围和术后疗效反馈差异较大。全国很多中心海扶后患者反馈:子宫肌瘤效果很好,腺肌症效果不理想,我想这与海扶消融腺肌症的范围和消融比例有直接的关系,海扶消融范围越广,残余存活腺肌越少,消融后存活腺肌再生长的间隔期就越久,症状缓解就越好。因此、海扶后症状缓解的程度和维持时间的长短与消融的范围比例以及年龄存在正比的关系。我院海扶消融腺肌的比例一般对有生育要求的,主要以消融部分腺肌,缓解症状、改善子宫环境为生育创造有利条件为目的,海扶消融范围控制在60-90%之间。无生育要求的尽可能达到90%甚至以上的良好消融范围。

    根据我(成都桂永忠主任)十七年来利用海扶治疗3000余例子宫腺肌症病例,最近又对近6年来海扶治疗腺肌病例又作了新的统计:85%左右的人一次海扶后症状得到明显改善,早些年海扶的腺肌病患者症状控制缓解,很多人已经维持到了绝经年龄,有的患者因腺肌导致不孕的,海扶后成功怀孕并生育了健康的海扶宝宝(我们中心目前已有海扶宝宝156位,为全国海扶宝宝最多的中心)。约10%左右的需要2次海扶,也取得了理想的疗效,约3-5%的需要3次甚至以上的消融治疗才能较好的控制症状,我院实行两年内免海扶手术费清扫巩固治疗制度,这为腺肌病患者远期疗效巩固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1 反对反对
沙发
三千里 发表于 2016-6-3 16:12:4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李医生,感谢桂主任对海扶治疗的研究及贡献,成都治疗的腺肌症群友的反馈让我们很开心。
板凳
 楼主| 萤火虫 发表于 2016-6-3 16:33:48 | 只看该作者
三千里 发表于 2016-6-3 16:12
谢谢李医生,感谢桂主任对海扶治疗的研究及贡献,成都治疗的腺肌症群友的反馈让我们很开心。

谢谢三千里老师的肯定。子宫腺肌症是妇科很棘手的疾病,尤其对女性身体和精神的折磨。桂主任利用其海扶治疗17年的经验的确帮助绝大部分腺肌症女性走向了新生,也希望有更多的女性能得到帮助

Archiver|小黑屋|99子宫网 ( 渝ICP备20008755号  

GMT+8, 2024-9-20 14:21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