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医保定点:
一是民营医院进入医保定点难。目前,江苏省一些地区医保定点虽未排斥民营医院,但实际执行时存在一定的歧视,绝大多数民营医院很难被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二是已进入定点的民营医院反映,医保病人起付标准低于公立医院。尽管一再有报道称医保要对民营医院开禁,但具体的政策法规尚未出台,纳入医保的民营医院还是非常少,完全跟不上民营医院发展速度的大环境。虽然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并不排斥营利性医院,民营医院只要“规模较大,管理规范”,就有进入的机会,但是民营医院要引进超过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须经卫生部门审批,每年还有额度限制。光这一条,就卡死了不少民营医院向大型综合性医院发展之路。
2、执业医师注册:
《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卫生部出台的《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规定执业医师只能单地点执业。民营医院的医生如果没有医师执业证书,就是“非法行医”,民营医疗机构就要给出说法。而公立医院新近招聘的医学院校毕业生没有证书,却可以先培养,再取得执业资格。民营医院对此也非常无奈,只能招聘公立医院那些“有想法”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招聘不到,就只能“非法行医”了。
3、专业领域的待遇:
部分民营医院反映,由于民营医院是新生事物,在具体工作中,卫生行政部门很少考虑到民营医院,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学术交流等方面时常被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术团体遗忘。譬如,民营医院反映无法了解医学科研招标工作,更无法参与医学科研项目招标;医疗事故鉴定时受到公立医院专家的不公正对待,等等。南通市一家医院反映,曾发生过某学科专业人员被当地学术会议拒之门外的情况。因此,民营医院一致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术团体应对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一视同仁。
4、政府部门处罚:
不少民营医院管理者反映,医院运行时间不长,管理者对相关法律、规范较为陌生,迫切需要得到管理部门的指导、帮助,但一些卫生监督人员存在偏见,工作中指导少、处罚多。不少管理者真诚希望有关管理部门多帮助其发现问题,进行指导,为民营医院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不少民营医院对自毁形象的虚假医疗广告反映强烈,认为政府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不力,对无证行医等打击不力,医疗市场混乱。另外,一些民营医院还反映,目前个别公立医院存在的“院中院”,其实质与民营医院类似,却享受着公立医院的优惠,是一种极不公平的竞争。
5、市场公平竞争:
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处一个医疗市场,却不在同一个竞争起跑线上,公立医院为非营利性质,有政府拨款;不少民营医院也与公立医院一样,承担了一定的社会公益任务,没有拨款,收费也是按国家卫生部门的统一标准。现在的情况是,非营利医院赢利多,却不交税;营利性医院赢利少,却要交税,甚至其大部分赢利都投入医院的扩大再生产,却依然被定为营利性医院,被要求承担与一般企业相同的税率、税种、税费。医疗投入高、风险大、回报周期长的投资特点没有考虑在内。
——来源于网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