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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应该首先以“不伤害”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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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酷 发表于 2014-6-4 09:15: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耶鲁大学医学院著名外科教授Sherwin.B特别推崇希波克拉底对医学临床诊疗操作的下述教诲:“首先,以不伤害为原则。”这位外科教授不无遗憾地感慨道:“当今,医学对希氏精神继承的最大蜕变就是只知‘谋杀’。”此说似乎过于刺耳,但真意却不难品味。
长期以来,肿瘤治疗似乎为一种思维定势所左右,即肿瘤必须以创伤性治疗为原则,以毒攻毒,伤害越重,癌瘤杀得越多,也就疗效越好!这种思维定势已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无形铁律。一如20世纪中叶以前的精神病之治疗,不是禁拘,就是电休克、胰岛素休克,要不外科开颅等!我们知道,所有人都是在一定观念指导下进行操作的。身陷其中,人们很少反思“这类”观念本身的正确与否。就像这些年上海人为“冬令进补”之观念所操纵,一窝蜂地争相吃补膏,却很少有人反思这种观念本身的合理性何在?是否每人都需要?调整身体的最佳方式是什么?
创伤性治疗方法有时是必不可少的。但这充其量只是无奈时的被迫选择!而不是首选或最佳选择。而且,在运用可能有创伤性治疗方法时,必须认真地评估一下:这一方法的实施,对此患者来说.利与弊综合评估究竟孰主孰次?是不是符合他的长期最大利益?
参考文献
何裕民编著,癌症只是慢性病,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03,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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