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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里:医疗业应该遵循“疑癌从无”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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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里 发表于 2013-6-26 08:50: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三千里:医疗业应该遵循“疑癌从无”的原则

在99子宫网做志愿者快5年了,遇到过不少病人跟我说,她的子宫肌瘤在医院被剔除了,拿出来化验了,幸好是良性的。有的病人说,医生说为了防止肌瘤恶变,要她切除子宫。
子宫肌瘤是女性的一种常见良性疾病,据某著名医生说,百分之七十的成年女性都有子宫肌瘤。子宫肿瘤没有症状,是应该可以不治疗的,可以与人和平共处。就像很多大树都有瘤,一样活到上千年。
大家都知道,开刀是对人体有很大伤害的,很多手术病人甚至在出院后都需要休养很久,才能够恢复元气,才能上班。如果器官被切除,人就有了残疾。

可是我们的妇科医生为什么会热衷于动手术剔除肌瘤甚至切除子宫呢?其理由是怀疑变“癌”。癌在一般人心目中是要死人的魔鬼,对于完全没有医学常识的病人,是不能对专业医生的理由持有任何异议的。
司法上有个术语,叫“疑罪从无”,就是对没有确定的罪只能认定为无罪,不能判罚,也不能对疑罪主体给与任何强制,更不能伤害它。
医学界是不是也应该有一个“疑癌从无”的说法呢,当一个器官发现肿块,不能确认那个肿块是不是“癌”的时候,先实行观察,而不要简单的就去剔除它,甚至切除它所在的那个器官。

很多病人说:医生说了,幸好是良性的,这让我放心了。她们在说这个话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已经受到了伤害。病人大多对医生的做法还存在感激之情。
癌,在一般人心目中是个可怕的字眼。有好多癌症病人在不知道癌的时候,活的很好,可是一旦知道癌了,就很快去世了。是被癌吓死的。
“疑癌从无”,继续观察。医疗业是不是可以学习学习司法界的观念,因为医生是病人器官的法官,不要轻易给器官判刑,更不要用带来伤害的方法,去验证一个可能不存在的事实。
不要等把病人身体已经伤害了,甚至器官已经切除了,才给病人一句话:幸好是良性的。

司法界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规定,一百年前的医生也有“用比疾病本身伤害更小的的方法来治疗疾病”的说法,希望今天的医疗业应该有一个什么遵循。这是保护病人身体,也是爱护病人心灵,更是爱惜“白衣天使”这个神圣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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